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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2022-07-04 围观 我有话说 分享 A+ A A- 来源: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 打印本页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精神,近日,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录取办法以及2022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等事项作出具体部署。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报名时间

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一)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二)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录取结果审核

·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 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022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

一、7月初: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7月8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初中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7月11日:县(市、区)公布初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四、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五、7月19日—7月20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六、7月25日—7月26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七、8月5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八、8月6日—8月7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九、8月8日—8月9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十、8月10日—8月13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十一、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十二、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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